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研究

上海是全国高等院校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四个中心”、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文化大都市等重要战略目标的实施对上海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基本建设水平任务迫切。我公司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参与下,对全市68所高校进行了摸底调研,发放调查问卷表60余份,并已多种方式调研走访了上海和外省市高校共30余所。在反复听取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相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意见,结合实际问题研究和学校发展需求研判,项目组完成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研究》。

内容提要:

上海是全国高等院校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四个中心”、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文化大都市等重要战略目标的实施对上海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基本建设水平任务迫切。

此前在高校基本建设中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以下简称《92指标》),制定时间较早,一定程度已无法满足高校学科建设及教学模式改革等的现实要求。对高校建设面积标准进行一定的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基础建设,解放高校科研生产力。2008年,国家教育部即着手开展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修订工作,并形成了报批稿,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式发布。2015年,国家教育部要求上海开展《92标准》属地化修订的研究工作。我公司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参与下,对全市68所高校进行了摸底调研,发放调查问卷表60余份,并已多种方式调研走访了上海和外省市高校共30余所。在反复听取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相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意见,结合实际问题研究和学校发展需求研判,项目组完成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研究》。

在此基础上,项目组进一步听取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等单位意见,起草完成了《市属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标准》(DG/TJ 08-2243-2017),该标准于2017年8月18日发布,成为市属高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执行标准。

成果特点:

1、调研摸清本市高校基本建设情况,为后续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组开展前期专项调研,对本市高校“九五”以来的发展建设历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全市68所高校的校舍现状规模、内部结构、存在缺口、与标准差距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对本市高校未来建设发展需求进行了深入分析。

2、坚持问题和发展导向,统筹解决上海高校建设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聚焦2大方面问题:

一是聚焦于市属高校基本建设发展中的不足。市属高校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体现在生均指标不达标、实验用房缺口明显、与部属高校的差距较大等方面,校舍功能面积的不足仍是限制高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二是聚焦于现行标准在实践中的不适应之处。首先是学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一致,《92指标》规定的学校类别已于实际情况难以匹配;其次是办学规模设定偏小,《92指标》规定的大学办学规模上限仅5000人,远低于市属本科高校平均学生人数13000人/校;第三是指标设定与实际需求不匹配,《92指标》规定了高校必备的十三项校舍指标,但其中教室和实验实训用房较难区分、体育场馆与会堂功能交叉、教工住宅实际已废止、学生公寓标准已调整、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指标实际无法使用;第四是原标准限制多,不利于学校发挥特色,《92指标》 按13项指标分别控制,部分有专业特色院校的特色用房难以满足;第五是指标计算方式较为繁琐,既有总量指标,又有分项指标,且不同口径计算结果也不一致,客观上引发了各方对标准理解的不一致。

3、实现4大改进,力图针对性解决高校发展的实际问题

改进一:11类高校归并为4类,符合《上海高等教育布局机构与发展规               划(2015-2030)》的分类要求和发展实际

为更加符合当前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提出不再按照大学、专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划分,而是进一步归并和简化分类标准,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布局机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的分类要求,将《92指标》按四类院校、11个学科类别的分类归并为综合类、理工多科类、文科多科类、特色类四大类别,与上海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相匹配。

改进二:所有高校总体建设规模均按照总量指标控制,统一按自然规模计     算,有效避免各方理解不一导致的冲突

简化不同学科类别高校的总体指标,分别规定了综合类、理工多科类、文科多科类、特色类四类高校的上限标准,同时计算上不再区自然规模、折算规模以及学生规模、教职工规模等,统一按自然规模进行计算,有效避免总体指标和分指标计算结果不一致的问题。

改进三:由《92指标》的13个分项指标控制改为按4大类指标控制,适度灵              活,赋予高校更多自主权和特色化发展的空间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学校按大类控制各项校舍指标。四大类指标分别进行上、下限控制,内部不再做具体划分和要求。

改进四:因地制宜,设置导向性规定和指标,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的能力

为体现高校特色化发展教学改革的方向,增加了不同高校可分别加大与学校发展相关用房的建设力度的规定;提出了部分经有关部门批准科研实验设施可按照有关批文实际开展建设,以及批准的专职科研机构用房不计入学校总指标控制的例外条款。

为体现多学科融合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对市属高校加强公共空间、师生交流和讨论空间设置、进行建筑多功能共享设计、加强学院学科间功能用房共享建设等方面的导向性要求。

为体现集约用地思想,规定了在满足规划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新建各类市属高校校舍平均层数、不同校舍建筑使用系数的要求。

4、编制《市属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标准》,有力推动上海高校新一轮建设

在原研究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市属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标准》,并于2017年8月获批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完成了教育部对上海开展建设标准属地化修订的要求,同时该标准成为上海高校新一轮基础建设的基本建设标准,将有力推动上海高校的新一轮建设。

获奖人员:

王昊、刘晖、单波、赵世英、张玉珺、吴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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